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评估总结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成效,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评估总结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评估总结,明确了相关时间表、路线图。
评估总结工作采取“省级自评估总结+现场抽样评估总结+综合评估总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26年1月底前,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各试点城市对照实施方案梳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做法和经验,完成省级自评估总结。2月底前,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将组织各流域管理机构等单位组成工作组,选取不超过10个试点城市开展现场抽样评估总结。3月底前,综合省级自评估总结和现场抽样评估总结情况,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技术支撑单位编制试点评估总结报告,征求试点各联合部门意见。
2021年12月,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地区、水生态脆弱地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实践探索,选取76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水利部按照《方案》要求,推动评估总结工作,以期在再生水规划、配置、利用、产输、激励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为全国再生水利用配置提供实践参考。
- 新闻来源: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网站
- 原文链接:http://qgjsb.mwr.gov.cn/zwxw/jsyw/202512/t20251217_20956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