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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累计建成省级节水型载体4800多家

近日从江苏省水利厅获悉,江苏率先围绕国家节水行动,细化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高质量推进节水型社会载体创建,新增省级节水型载体396家(237家企业、29家单位、35家机关、88个居民小区、7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截至目前,江苏已累计建成省级节水型载体4800多家,数量再创新高。

坚持顶层先行,让载体建设工作可依可循

一是着力构建科学的考评体系。江苏省水利厅联合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自2005年以来先后制定了《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定量考核标准》和《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基础管理考核标准》《江苏省节水型社区标准》《江苏省节水型灌区评价标准》(DB32/T 1368—2009)、《江苏省节水型单位考评标准》《江苏省节水型机关创建标准(暂行)》《节水型学校评价规范》(DB32/T 2946—2016)等标准规范,对节水型社会载体的创建对象、建设标准和考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着力推进考评标准修订工作。为适应新时期节水工作要求,及时对企业、学校、灌区等载体标准进行修订,目前已完成了《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2021年)修订》《江苏省节水型灌区评价标准》(DB32/T 1368—2023)等考评标准的修订工作。

三是着力填补国内节水载体标准空白。江苏敢于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出台《节水型高速公路服务区评价规范》(T/JSSL 0007—2022)、《节水型民用机场评价规范》(T/JSSL 0000—2022)考评标准,填补国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民用机场节水载体标准的空白。

坚持多措并举,让载体建设质效可感可量

一是制定计划,分期培育。各设区市积极制定省级节水载体创建计划,以2~5年为周期,从节水政策、节水管理、节水技术等方面对载体申报单位进行培育。

二是部门联动,群策群力。省水利厅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推进载体创建工作,各设区市相应职能部门,加强现场指导、载体申报材料初审,群策群力,保障载体创建质效。

三是数智护水,省时省力。载体申报单位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构建高效、节能、全面的供水管理系统,对用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运行成本、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测和可视化管理,减少人工和时间成本。

坚持示范引领,让载体建设经验可行可鉴

一是强化典型带动。按照“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每年同时开展省级节水载体典型案例的评选工作,形成示范带动、向上引领作用。

二是强化宣传带动。充分利用抖音、报纸、电视等媒体对节水载体优惠政策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鼓励引导更多的单位申报节水载体。

三是强化教育带动。针对学校、高校载体创建,专门开展教育带动,充分发挥学校节水教育宣传主力军的作用。

下一阶段,江苏将进一步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江苏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为导向,不断深化和创新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积极打造节水标杆,指导创建单位在计划用水、用水定额、用水统计、节水技改、合同节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规范“取用耗排”全过程节水管理要求,努力探索节水新路径,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水利篇章。

  • 新闻来源:江苏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 原文链接:http://qgjsb.mwr.gov.cn/zdgz/jsxshjs/202309/t20230913_1682948.html